2010年2月7日星期日

警察的另一项伟大工程

警方无端开枪拦轿车 事主身中五枪险丧命
http://www.merdekareview.com/wap2pg.php?id=12155

在人民的眼睛里警察除了“要KOPI钱” “办事能力慢以外,今天要给大家知道一些更恐怖的正像。

马来西亚的除了有一条“内安法令”就可以把一个人无须经过审判就能把他扣留长达两年或更久。我要告诉大家的真相在每一个州的警察总部都有一个SPECIAL TEAM(我自己给的名称)这个team的工作就是去射杀那些有危险武器的人,他们会收集情报;跟踪;到上门打死人都是由不同部门行事的,而且他们的行动都是选择在晚上或凌晨时刻。
他们是没有给任何机会让歹徒投降。可以说当你碰见他们就相等于你已经面对死亡了。虽然这些歹徒是犯罪了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力在未经过审判前就把他们定罪而拿下他们的生命。可能当中又有多少是失去无辜的生命,他们就如这篇新闻报道中一样被警察点错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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